建筑工程建筑面積計算規范GBT50353-2013
建筑工程建筑面積計算規范
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公告第269號
本規范修訂的主要技術內容是:1.增加了建筑物架空層的面積計算規定,取消了深基礎架空層;2.取消了有永久性頂蓋的面積計算規定,增加了無圍護結構有圍護設施的面積計算規定;3.修訂了落地櫥窗、門斗、挑廊、走廊、檐廊的面積計算規定;4.增加了凸(飄)窗的建筑面積計算要求;5.修訂了圍護結構不垂直于水平面而超出底板外沿的建筑物的面積計算規定;6.刪除了原室外樓梯強調的有永久性頂蓋的面積計算要求;7.修訂了陽臺的面積計算規定;8.修訂了外保溫層的面積計算規定;9.修訂了設備層、管道層的面積計算規定;10.增加了門廊的面積計算規定;11.增加了有頂蓋的采光井的面積計算規定。
1總則
1.0.1 為規范工業與民用建筑工程建設全過程的建筑面積計算,統一計算方法,制定本規范。
1.0.2 本規范適用于新建、擴建、改建的工業與民用建筑工程建設全過程的建筑面積計算。
1.0.3 建筑工程的建筑面積計算,除應符合本規范外,尚應符合國家現行有關標準的規定。
2 術語
2.0.1 建筑面積construction area
建筑物(包括墻體)所形成的樓地面面積。
2.0.2 自然層floor
按樓地面結構分層的樓層。
2.0.3 結構層高structure story height
樓面或地面結構層上表面至上部結構層上表面之間的垂直距離。
2.0.4 圍護結構building enclosure
圍合建筑空間的墻體、門、窗。
2.0.5 建筑空間space
以建筑界面限定的、供人們生活和活動的場所。
2.0.6 結構凈高structure net height
樓面或地面結構層上表面至上部結構層下表面之間的垂直距離。